
山东正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主任
执业证号:13702200510897221
出生年月:1977年5月
学历:本科
执业经历:
2000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,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,200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,2004年9月加入山东正洋律师事务所,2005年起在山东正洋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,现担任正洋律师事务所主任。从事律师工作十五年以来,成功的办理了一批较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事务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,在市司法系统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。
执业期间,坚持在刑事案件中,忠于事实,忠于法律,不向强权妥协;在民事案件中,尽力维护委托人利益;在行政案件中,不畏公权,敢于向违法事项说不。始终热心公益事业,坚持执业为民,追求公平正义。董律师良好的执业道德和精湛的执业素质,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当事人的赞誉,执业至今零投诉。曾先后荣获2006、2009、2011、2012年度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,曾获得2008年度青岛市司法局、人事局、总工会、妇女联合会等部门联合颁发的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,获得2016-2019年度青岛市优秀律师称号。
自执业以来,董律师积极参加青岛律师协会工作,历任第六届、第七届、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,曾担任青岛律协国际商事委员会委员,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,行业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委员,公司委员会委员,现任青岛中院民商事再审调解委员会调解员。董律师持有上交所、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、董秘资格证书,具有证券、基金从业资格。曾担任山东省第一例抵扣税款发票案辩护人,青岛市第一例颠覆国家政权案辩护人。现担任青岛、上海等地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