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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被评为:青岛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 孙艳春

2005年被市妇联,市综合办、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、市司法局联合评为:青岛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 孙艳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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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1-5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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